Q1:我有申請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還可以申請大專弱勢嗎?
A:不行,只能擇一。
Q2:五專四年級可以申請免學費嗎?
A:免學費只限五專一~三年級申請。
Q3:有申請免學費還可以申請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嗎?
A:可以。
Q4: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要怎麼申請?
A:須具有以下身份: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軍公教遺族。請填寫學雜費減免申請書及所需附件依規定時間提出申請。
Q5:我家是單親可以申請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嗎?
A:單親不屬於減免身份,無法申請。
Q6:父母離婚,監護權屬於媽媽,但媽媽是外配早就回自己的國家沒有再聯絡,要怎麼附她的戶籍謄本?
A:可申請除戶之戶籍謄本。若母親無戶籍,請依特殊困難情況向課外組提出免附,必要時簽具切結書。
Q7:上學期有申請低收減免,下學期低收被取消無法申請減免,還可以申請大專弱勢嗎?
A:大專弱勢申請時間在上學期(每年9月),下學期已過申請時間不能再申請。若無減免身份可使用行政院減免學雜費補助。
Q8:上學期有申請大專弱勢,下學期低收有通過可以改申請低收減免嗎?
A:可以。大專弱勢將核發補助金額的50%,請繳交存摺影本至課外組以利期末退費。
Q9:我看不懂大專弱勢的財產查調對象,戶籍謄本該附誰的?
A:學生已婚→請附學生本人和配偶的戶籍謄本,共2人。
學生離婚/喪偶→請附學生本人的戶籍謄本,共1人。
學生未婚,雙親健在→請附學生本人和雙親的戶籍謄本,共3人。
學生未婚,雙親離婚→請附學生本人和法定代理人(監護權歸屬)的戶籍謄本,若雙親共同監護則都須檢附,共2~3人。
學生未婚,非由雙親監護→請附學生本人和法定代理人(監護權歸屬)的戶籍謄本,共2人。
Q10:父母其中一方是外配,沒有戶籍謄本怎麼辦?
A:請附居留證影本。
Q11:我可以同時辦理減免及就學貸款嗎?
A:可以,只要您符合減免及就學貸款資格,就可以同時辦理減免及就學貸款。注意!具各類教育部減免身分的同學應該先辦理減免,減免後的學雜費金額再辦理就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