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五專四~五年級、二專、在職專班
※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與大專弱勢不能同時申請
8 月 1 日 開 始 申 請
9 月 30 日 截 止
一、大專弱勢助學計劃為一學年的補助,審核通過後會直接於第二學期的學雜費中扣除,若補助款扣除學雜費後仍有餘額將退給學生。
二、以下簡列大專弱勢助學計劃申請資格,如有任何一項資格不符合皆不得申請:
1.家庭年所得90萬元以下
2.家庭存款利息2萬元以下
3.家庭不動產價值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5.不得申請政府其他補助(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等,若經系統查出重複請領,皆不予補助)
三、家庭年所得、家庭存款利息、家庭不動產等查調對象為:
1.學生未婚者:
A.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B.已成年:與其雙親合計。
2.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4.學生因雙親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雙親或法定代理人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雙親或法定代理人免予合計。
四、補助金額:
家庭年所得 | 補助金額 |
---|---|
70萬元以下 | 1年補助2萬元 |
70萬~90萬元 | 1年補助1.5萬元 |
超過90萬元 | x |
五、申請需繳交資料:
1.申請書
2.查調對象之戶籍謄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不可省略)
3.前一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平均成績60分以上)。
※以上資料請繳交至課外活動組,申請書需有學生簽名
※不方便親送可使用郵寄,請以掛號寄送至:
926001 屏東縣南州鄉三民路367號 慈惠醫專課外活動組(大專弱勢) 收
六、申請資料交由財政部進行查調,審核結果約於每年11月中旬公告。
本補助為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之加碼補助,詳情請見: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
有任何疑問請撥打(08)864-7367分機215 課外組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