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發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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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113學年度(第10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展開下載文件

2024-04-25
一、 為響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鼓勵金融業投入社會公益之理念,主辦單位臺灣集保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爰邀請金融、證券及期貨等周邊單位共襄盛舉辦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以下簡稱本專班),自104學年起已辦理9屆;113學年度(第10屆)將於全國9所大學各辦理1班,預計每班招50至80名家庭經濟需協助之大專生,藉由免費金融專業課程訓練,強化其金融就業競爭力,結訓後亦提供就業媒合機會,以協助家庭經濟改善。
二、 本專班課程計147小時,並規劃證照測驗9小時與課後評量14小時,總計170小時;培訓對象為經濟弱勢之大專應屆畢業生(即114年6月畢業之大專生),亦提供符合清寒條件研究生(限一般生)及非清寒身心障礙學生(限113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及研究生)申請旁聽,預定於113年9月至114年3月假9所開課大學辦理。
三、 檢附招生簡章(如附件一)及宣傳海報與摺頁傳單電子檔(如附件二、三)。
四、如對本專班有各項諮詢事宜,請洽本基金會各核心學校連絡窗口,總機電話:(02)2393-1888,北區1校:分機122;中區4校:分機101、105、123;南區3校:分機115、120、123及東區1校:分機 108。
113學年度(第10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海報 113學年度(第10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海報.pdf 113學年度(第10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 113學年度(第10屆)「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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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辦理「113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展開下載文件

2024-04-24
高雄市政府青年局辦理「113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
一、 為提升本市青年職涯競爭力及能量,本局推動「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作為連結平台角色,持續與高雄市學校、相關企業交流合作,整合高雄市實習資源,與企業共同推動人才培育,為高雄青年學子網羅各行各業的實習職缺,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 適用實習申請對象為設籍高雄或於高雄市轄內各高中職、大專校院、研究所具學籍之青年。(含113年應屆畢業生)
三、 申請方式請逕至「大港青年實習站」搜尋職缺、投遞履歷,由各實習企業篩選面試及錄取,參與完成至少160小時實習時數,於實習期間企業提供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薪資。
四、 檢附活動海報電子檔(EDM)1份,請協助發布於學校網頁並轉知學生參與。
五、 本計畫大港青年實習站網頁連結: https://youth.kcg.gov.tw/intern/,如需洽詢計畫相關問題,可連繫本案執行窗口周小姐、張小姐,電話:07-3321068分機51、52。
113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EDM 113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EDM.jpg 113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EDM 113年度大港青年實習媒合計畫EDM.jpg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13年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夢想青年職播間」活動展開下載文件

2024-04-22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113年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夢想青年職播間」活動,歡迎踴躍投稿:
一、 旨揭競賽係為鼓勵學生踴躍參與大專校院各項職涯輔導課程與活動,進而關注職涯探索、職涯規劃與職涯發展及實踐。藉由此競賽分享參與職涯輔導課程或活動心得感想與反思,帶動青年一同參與職涯輔導課程與活動,開展多元職涯進路。
二、 檢送競賽辦法如附件,摘要說明如下:
(一)參賽資格:我國大專校院在學生(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以上),在學期間參與校內或跨校之職涯輔導課程或活動者;以個人或組隊方式報名參賽。
(二)徵件時間:自113年4月17日起至113年7月1日止。
(三)徵件類型:
1、圖文類:限以「個人」報名。作品須經美編排版設計,且包含作品名稱、文字及照片。A4格式篇幅以3頁為限,心得文字內容以1,200字為限,活動照片至多4張。
2、影音類:可選擇「個人」或是「組隊」其中1項參加,組隊報名人數至多5人(含隊長)。作品須加入配樂及字幕,片頭須呈現作品名稱,片長為2~5分鐘。影片類型與風格不限,例如劇情片、動畫片、紀錄片或音樂歌舞片等均可。
(四)獎項:
1、圖文類:
(1)第1名1名 獎金新臺幣15,000元、獎狀乙紙。
(2)第2名1名 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乙紙。
(3)第3名1名 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乙紙。
(4)佳作數名 獎金新臺幣2,500元、獎狀乙紙。
2、影音類:
(1)第1名1組 獎金新臺幣30,000元、獎狀乙紙。
(2)第2名1組 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乙紙。
(3)第3名1組 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乙紙。
(4)佳作數組 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乙紙。
三、 詳細活動內容請參閱附件或至本署「青年職涯輔導資訊平臺」瀏覽及報名(網址https://mycareer.yda.gov.tw/),併附競賽宣傳Banner,請協助於校內網站連結宣傳。
四、 活動聯絡資訊請洽東海大學博雅書院廖大期先生,聯絡電話:04-23590026分機107、電子郵件:dcliao@thu.edu.tw。
青發署「113年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夢想青年職播間」競賽辦法 青發署「113年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夢想青年職播間」競賽辦法.pdf 青發署「113年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夢想青年職播間」海報 青發署「113年全國大專校院職涯輔導學生心得競賽-夢想青年職播間」海報.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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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2024屏東青年企業實習」展開下載文件

2024-04-17
一、 屏東縣政府為增加青年就業機會並認識本縣優良企業及就業環境,預計招募18-29歲設籍或就讀本縣高中職、大專院校之應屆畢業生100名,於113年5月至6月二個月內完成160個小時企業實習,透過「做中學,學中做」過程習得職場所需工作知能及專業技能,即早做好職涯規劃,適性就業。
(一)資格條件:18-29歲現就讀屏東縣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之應屆畢業青年。
(二)實習期間:自113年5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止。
(三)實習地點:屏東縣優良企業
(四)錄取名額:100名。
(五)實習時數及投保規定:2個月共160小時實習時數,其中前80小時,以實習生身分,由本府媒合至企業職場實習並為其投保;後80小時,則以工讀生(部分工時)身分,由企業雇用並為其投保(原則5月份身分為實習生;6月份為企業雇用之工讀生)。
(六)實習津貼:採部分工時之時薪制,以每小時新臺幣 183 元計算,每個月80小時津貼為1萬4,640元。
(七)報名網址:https://reurl.cc/prO7b8。
(八)相關資訊請洽詢屏東青年就創業輔導中心,電話:08-7663155。
二、企業職缺媒合會訂於113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假屏東縣政府勞動暨青年發展處1樓大廳辦理(屏東市自由路17號)。
「2024屏東青年企業實習」 「2024屏東青年企業實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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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

2024-04-17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
本考試定於113年4月23日至5月2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儘速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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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

2024-04-11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3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第一試)」報名訊息:
本考試定於113年4月23日至5月2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儘速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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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辦理「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展開下載文件

2024-01-29
勞動部辦理「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下稱本試辦計畫)」,鼓勵青年藉取得技術士證,投入專業產業領域,
一、憑藉取得技術士證,投入重點產業對應之職業,解決專業人力短缺之需求,並增進青年就業穩定性,本試辦計畫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凡15至29歲青年符合資格者,皆可依不同級別申請「A證照獎勵金」及「B就業獎勵金」,同一級別各以1次為限。
二、 各級別獎勵金如下:
(一)甲級:新臺幣2萬元整。
(二)乙級:新臺幣1萬元整。
(三)丙級或單一級:新臺幣5千元整。
三、檢附本試辦計畫相關宣傳文件1份,鼓勵青年踴躍申請,相關資訊同步公告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專區(https://gov.tw/CT5)。

取得重點技術士證及就業獎勵 取得重點技術士證及就業獎勵.jpg 113年B申請流程 113年B申請流程.jpg 113年A申請流程 113年A申請流程.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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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保險】教育部112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展開下載文件

2023-09-05
一、保險公司: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三、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 人名冊內者為限)。

四、履約期間
自112年08月01日00時 至 113年07月31日24時止。
(自前述履約期間後,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加退保、理賠申請服務)

五、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S個月、4個 月、3個月、2個月、1個月、1日(超過1日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

六、投保人數
中途加退保投保人數,沒有人數限制1個人也可以加保(或退保)

七、加退保時間: 隨時可以上網辦理加退保作業。

八、保障內容

項目
承保內容
保險額度

A
意外身故

200萬元

B
意外失能

依失能等級給付10萬 ~ 200萬元

c
意外門診實支實付
傷害住院給付每日新臺幣1,000元
C+D兩項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D
傷害住院定額給付

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死亡者,本公司按該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但超過一百八十日死亡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死亡與該意外傷害事故 具有因果關像者,不在此限。

失能保險金: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 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致成附表所列失能程度之一者,本公司給付失能保險金,其金額按該表所列之給付比例計算。但超過一百八十日致成失能者,受益人若能證明被保險人之失能與該意外傷害事故具有因果關像者,不在此限。

傷害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型):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或診所以門診方式治療者,本 公司就其實際醫療費用,超過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部分或不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圓之費用,給付「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倘被保險人不以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對象身分治療或被保險人前往不具有全民健康保險之醫院或診所治療者,致該項醫療費用無法獲得全民健康保險給付, 本公司依被保險人實際支付之該項醫療費用之百分之六十五給付,但最高給付金額仍受前項之限制。

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型):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遭受契約約定的意外傷害事故,自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以內,經登記合格的醫院治療者,本公司就其住院日數,給付保險單所載的「住院保險金」。

九、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保險期間

每人保險費

12個月 695
11個月 660
10個月 626
9個月 591
8個月 556
7個月 521
6個月 452
5個月 382
4個月 313
3個月 243
2個月 174
1個月 104
1日 35

十、受益人
受益人:身故保險金如未指定者,視為法定繼承人;如需指定受益人,需經被保險人簽名。
失能保險金及醫療保險金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


112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簡報 112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簡報.pdf 112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內容 112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內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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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手冊展開下載文件

2023-06-07
一、 依據勞動部112年6月15日勞動關5字第1120142741號書函辦理。
二、 勞動部考量近年大專校院之學生多有利用課餘時間及寒暑假進行打工之情事,又適逢畢業季,畢業生即將進入職場,為使各學校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及職場新鮮人具備基本勞動權益知能,該部於112年度編製旨揭手冊電子檔,內容為「求職」、「就業」及「轉職」等不同階段之勞動權益保障資訊。
三、 旨揭手冊電子檔已置於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業務專區/勞動關係/勞動教育項下及「全民勞教e網」(https://labor-elearning.mol.gov.tw/)補給站專區,歡迎多加利用及宣傳。
112年職場高手密笈 112年職場高手密笈.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經濟自立青年工讀計畫展開下載文件

2023-02-07
一、計畫簡介:   提供家庭經濟弱勢在學青年至政府機關、公營企業、公股銀行、及特邀機構工讀機會。
二、參加對象:
(一)工讀青年
1.年齡35歲以下,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本國籍在學學生,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近一年獲貸就學貸款。
(4)近一年獲「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因應屆畢業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暫無學籍未超過1年,應徵時可先檢附錄取/入學通知單等相關證明文件供用人單位參考。上開暫無學籍者,若非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須證明目前經濟狀況符合就學貸款或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標準,惟實際進用仍以各用人單位徵才所定條件為準。
(二)用人單位
1.政府機關: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機關。
2.公營企業:中央及地方政府所屬公營企業。
3.公股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等9家公股銀行。
4.特邀機構:本署特別邀請之民營銀行、政府投資或轉投資之民營事業機構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等3種。
三、活動期程:
每年1月初: 職缺調查
每年1-12月:用人單位刊登職缺並媒合進用
工讀結束後一週內:問卷調查及工讀心得回收
四、計畫網站網址:  https://rich.yda.gov.tw/rich/#/project/Tfr
112年經濟自立青年工讀計畫 112年經濟自立青年工讀計畫.pdf

發佈者: 研發處 (tzu110)

教育部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誠功文章相似度比對系統(教育版)
慈惠醫專2024就業博覽會(醫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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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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