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緩徵注意事項
請注意!
壹、役男學生緩徵申請-----尚未服役者:
一、本校滿19歲尚未服役男同學(含復學生、轉科生、轉學生、降級生),須在開學一週內上網詳實填寫『學生兵役申請表』,下載列印後並粘貼身分證正反面及相關證件影印本,繳交至軍訓室,影印本需正確清楚,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二、尚未服兵役役男,區(鄉鎮)公所會完成「兵籍調查」、「體檢」、「抽籤」等程序之後,才會收到入伍通知,所以五專四年級的學生收到區(鄉)公所的「兵籍調查」是屬於正常的程序,「兵籍調查」並不是「入伍徵集令(兵單)」,同學務必依照區(鄉鎮)公所的通知如期完成「兵籍調查」手續。
三、經核准緩徵之學生,緩徵期限至法定畢業日期,修業期間無須重複申請,惟降轉系生、復學生、延修生等因素致修業年限異動,必須重新申請緩徵。
四、在學期間學生(含新生、延修生及暑修生)若接到徵集令,請立即攜帶學生證及徵集令影印本,並填寫『暫緩徵集證明書』,至軍訓室胡清山教官申請暫緩徵集,再將該證明書及徵集令繳回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撤銷徵集。
五、兵役申請請至慈惠首頁點選「學生專區」,登入「學生資訊網」入口點選「兵役基本資料登錄」線上申請,並列印「學生兵役申請表」併相關證明文件送至軍訓室孫睿駿教官。
☆應行辦理緩徵之學生未檢送申請資料者, 其後續兵役問題由學生自負責任!
貳、役男學生儘召申請-----已服完兵役者:
一、本校已服完兵役新生男同學(含轉學生及復學生),必須在註冊入學時上網詳實填寫『學生兵役申請表』,下載列印後並粘貼身分證正反面及退伍令影印本,繳交至軍訓室胡清山教官,影印本需正確清楚,以免影響個人權益。
二、經核准儘召之學生,儘召期限至法定畢業日期,修業期間無須重複申請,惟降轉系生、復學生、延修生等因素致修業年限異動,必須重新申請儘召。
參、役男延修生(應屆畢業男生修滿規定年限尚未畢業者)注意事項:
一、延修生必須於第一學期註冊期限內,完成註冊(選課、繳費),按照教務處的規定完成註冊程序,並於開學一週內繳交學生兵役申請表(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繳交至軍訓室胡清山教官,以辦理延長緩徵或延長儘召。若學生第一學期未如期註冊,而導致徵集入營,應由學生個人自行負責。
二、延修生有特殊狀況無法於開學時即完成註冊者,亦須於開學一週內先到軍訓室告知承辦人並繳交兵役調查表,以免耽誤延長緩徵申請,而收到入伍徵集令。
三、延修生休學後再行復學時,則須以復學生身分重新申辦繳交『兵役狀況調查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肆、學生兵役申請系統操作步驟說明 (連結)
凡是新生、復學生、轉科生、轉學生、降級生、延修生,無論要不要服兵役或已服完兵役或其他狀況(如:免役、除役、停役、替代役、國民兵、國防役、現役軍人…等),請務必至學生兵役申請系統登錄資料,並依規定期限(每年10月及3月)繳交「學生兵役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伍、離校:
經核准緩徵或儘召之學生其休學、退學、開除學籍或中途離校之情形時,本校即繕造離校學生緩徵或儘召原因消滅名冊,並通知其戶籍地縣(市)政府廢止其緩徵核准,或後備指揮部註銷其儘召核准,學生也應在離校之日起30天內自動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報。
陸、不得申請緩徵之學生:
一、肄業學校未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立案者。
二、入學學籍未符合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者。
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生未經內政部核定,再就讀相同等級或低於原等級
之學校者。
四、就讀大專校院以下進修學校年齡逾二十八歲仍未畢業。
五、就讀前款以外學校年齡逾三十三歲仍未畢業。
柒、請學生注意及配合事項:
一、學生填寫兵役資料時,戶籍所在地是依最新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準,請勿錯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38條規定,學生離校後,也應由本人或其戶長於三十日內向戶籍地鄉 (鎮、市、區)公所申報之。
三、 若缺修之科目係在下學期者,役男得在上學期修任一門科目辦理註冊,若上學期未如期註冊而導致徵集入營,應由學生個人自行負責。
四、考取學校,因適逢寒暑假,尚未註冊入學,可持錄取通知單,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辦理延期徵集。
捌、兵役體檢注意事項:
一、五專五年級應屆畢業生役男都會接獲兵役單位發出的「徵兵檢查通知單」,也就是俗稱的「體檢通知單」,請同學務必依規定前往受檢!
二、如因其他原因,無法如期報到,也請依通知單資訊,自行或請家人打電話與您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兵役課(或負責單位)聯絡,確認是否可以另改日期,以免觸犯妨害兵役條例。
※徵兵檢查(兵役體檢) 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擬定負責,執行單位為各直轄、縣市之鄉鎮市區公所。
※若因故未畢業需延畢,仍需配合役政單位通知之日,完成體檢、抽籤等手續。
戶籍在屏東外之同學如接獲戶籍地徵兵檢查通知單無法返鄉者, 可至內政部役政署「役男申請代辦體檢」線上系統 ,申請不在籍體檢。
申請條件:役男須接獲戶籍地縣市政府徵兵檢查通知單,始得向寄居地縣市政府申請代辦體格檢查(請點連結)
役男代檢當日應檢附證件:
1.役男徵兵檢查通知書正本。
2.國民身分證正本。
3.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半身脫帽照片1張。
依徵兵規則規定,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得依其志願,於每年十一月十五日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連續二年暑假,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申請人數逾訓練員額時,以抽籤決定之。
於暑假完成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取得結訓令者,請於當學期兵役申請期間依規定提出儘後召集申請,以免於在學期間接到後備軍人召集令。
◎兵役法
◎內政部役政署「役男服務」http://www.n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