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99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各項助學措施如下:
項目 | 申請日期 | 應繳回資料 |
99年08月1日起至 | 撥款通知書(學校存查聯)及 | |
學雜費減免 | 即日起至 | 申請書(網路下載)及相關資料 |
齊一學費方案 | 99年08月4日起至 | 齊一申請書(請將兩頁印成一張-A4正反面)、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 99年08月1日起至 | 弱勢助學申請書(請將兩頁印成一張-A4正反面)、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9802成績單 |
失業家庭子女補助 | 99年08月1日起至 | 申請表、失業(再)認定、前一年度家庭年所得清單、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
99年08月1日起至 | 申請表、低收入戶證明、9802成績單 | |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 99年08月1日起至 | 申請書、9802成績單、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
依各獎助金之申請期限為主 | 依各獎助金之申請 |
資料請繳回或寄回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連絡電話08-8647367#215
一、就學貸款 | ||||||||||
凡辦理就學貸款者 | ||||||||||
二、學雜費減免 | ||||||||||
辦理各項減免之同學如:原住民、身心殘障學生、子女、低收入戶、 | ||||||||||
三、齊一學費方案 | ||||||||||
A、自99學年度(99年8月1日)起,凡就讀本校五專前三年,且經核定學籍 B、申請作業程序 | ||||||||||
A、99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如下,需符合以下條件始得申請: B、申請資料:弱勢助學申請書、全戶戶籍謄本(三個月內)、9802成績單 | ||||||||||
五、失業家庭子女補助 | ||||||||||
學生之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為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連續且超過1個月以上, | ||||||||||
凡有低收入戶證明之學生皆可申請。 | ||||||||||
五專四、五年級、二專之原住民學生,可申請獎助學金包括:獎學金、 | ||||||||||
校外各項獎助學金公佈在圓夢助學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