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教室簡介

設立目的


教育部為提供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學習協助」及「生活輔導」,補助學校設立資源教室,且每年定額補助輔導經費,並聘資源教室輔導員來負責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行政等相關工作。依學生個別差異(包括: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腦性麻痺、病弱、學習障礙、自閉症、情緒障礙、多重障礙及其他障礙)、實際需求以及問題類別,採定時或不定時之個別或團體輔導方式,亦提供學生學習所需之輔助器材及設備,以協助其在生活、心理、課業及生涯等方面之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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