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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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慈惠助學金計畫

2018-10-01
※申請對象:五專四、五年級,二專、夜二專、在職專班
※日間部學生若為 身障重度、身障中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原住民,申請學雜費減免補助會比較多
※夜間部及在職專班學生請自行衡量,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與大專弱勢不能同時申請

申請期限:107年8月1日至107年9月15日止。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請進入學雜費系統 (←請點它)
輸入學號及身分證字號開始申請
※請注意:
一、大專弱勢助學計劃申請資格其中一項為前一學期(106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達60分以上,所以學生必須在本學期學期成績代入系統後再列印申請書,否則申請書上面的成績會顯示為0分。

二、大專弱勢助學計劃為一學年的補助,補助款核撥後會直接於第二學期的學雜費中扣除,故第一學期仍需繳全額學雜費。

三、以下簡列大專弱勢助學計劃申請資格,如有任何一項資格不符皆不得申請:
1.家庭年所得70萬元以下
2.家庭存款利息2萬元以下
3.家庭不動產價值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0分以上
5.不得申請政府其他補助(特殊身份學雜費減免、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人事行政總處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等,若經系統查出重複請領,皆不予補助)

四、家庭年所得、家庭存款利息、家庭不動產等查調對象為:
1.學生未婚者:
 A.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B.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2.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4.學生因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免予合計。

五、申請需繳交資料:
1.申請書(上面須有學業成績60分以上)
2.查調對象之戶籍謄本(三個月內,含詳細記事,不可省略)
3.若已有成績單但成績尚未代入系統,請附成績單佐證。
※以上資料請繳交至課外活動組,申請書上需有學生及家長簽名
※實習生可使用郵寄,建議以掛號寄送(使用平信會有寄丟問題且無法查詢)

發佈者: --

107年提供住宿之弱勢學生學習輔導計畫

2018-10-01
A.理念:
建立完善之弱勢學生學習輔導機制,以期對於住宿學生能提供完善學習輔導及實質的協助,利用晚自習陪伴孩子讀書來養成讀書習慣,以縮短弱勢學生學習落差,減少課業成績不及格導致休退學之風險。
B. 現況:
1.實施對象:五專一、二年級住宿學生。
2.實施時間:每週一至週三晚上7時至8時30分。
3.值班老師:值班老師負責清點學生人數,並督導及處理偶發事件。
4.值勤教官:協助督導及處理偶發事件。
5.交通車接送:校外宿舍學生統由本校交通車接送。
C. 預期目標:
1.提高住宿之弱勢學生專業證照考照通過率。
2.被輔導學生休退學比例低於全校平均值。
D.具體作法:
1.針對校內不同學科屬性與不同年級學生之學習內容,由專業授課教師協助訂定重點加強重要學科進行學科課後輔導課程。
2.利用放學後住宿生參加晚自習之機會,提供專業教室設備,由學校安排教師針對專業考照科目提供課後輔導,增加臨床實務操作練習機會,提增專業證照通過率,保障就業機會。
E. 成效追蹤機制:
1.各科定期檢核弱勢學生學習情形,對於期中考成績及期末總成績未能達成學習目標的學生由導師定期追蹤輔導,使學生提高學習成就。
2.各科定期檢核弱勢學生學習情形,對於未能達成學習目標的學生由導師定期追蹤輔導,使學生提高學習成就並與宿舍保持聯繫以掌握學生。

發佈者: 學務處

107年弱勢學生住宿減免計畫

2018-10-01
A.理念:
為減輕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年收入70萬以下)經濟上之負擔,加強對經濟及區域弱勢學生的照顧,使其能減輕住宿費用負擔,達到讓需要被照顧的孩子得安心就學。
B. 現況:
凡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之弱勢學生及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者皆可申請住宿減免。
C. 預期目標:
1.弱勢學生住宿比例提高。
2.享有住宿減免之學生參與服務學習活動比率達50%。
3.享有住宿減免之五專一、二年級學生依規定參加晚自習輔導,學科期末總成績較期中考成績進步率達5%。
4.享有住宿減免之學生休退學比例低於全校平均值。
D.具體作法:
1.擴大對弱勢學生之住宿減免補助資格,針對符合弱勢定義學生提供校外南州宿舍免費住宿及住宿費減免。
2.輔導享有住宿減免之弱勢生參與回饋性服務學習活動,建立正向人生觀。
E. 成效追蹤機制:
1.由各科定期檢核弱勢學生學習與住宿狀況,對於學習狀況不佳的學生由導師追蹤輔導並鼓勵申請住宿。
2.各科定期檢核弱勢學生學習情形,對於未能達成學習目標的學生由導師定期追蹤輔導,使學生提高學習成就並與宿舍保持聯繫以掌握學生晚自習狀況。
3.由勞作教育暨服務學習中心提供申請住宿補助之學生服務學習活動訊息,並切實登錄其參與之情形。
4.生輔組協助每個月定期統計新增辦理休、退轉學名單、住宿及退宿異動資料。

發佈者: 學務處

107年協助弱勢學生參與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及參與帶動中小學與教育優先區之活動計畫

2018-10-01
A.理念:
期望提供助學金補助弱勢學生積極參與社團,在接受補助的同時,能夠本於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精神,進入中小學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以提倡青少年發展利他利己之正當休閒娛樂。
B. 現況:
1.目前本校共計有70個社團,服務性社團共有13個。
2. 106年度本校共計申請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共五案。包括:
(1)射箭社一案(百發百中體驗營)。
(2)美容造型設計科科學會一案(創意美學設計體驗營)。
(3)咖啡藝術社三案(自己動手做烹飪、自己動手做點心、自己動手做小吃)。
C. 預期目標:
1.增加服務性社團數量或服務方案。
2.逐年增加社團申請帶動中小學計畫案至少1案。
3.增加弱勢學生加入服務性社團的比例。
4.增加弱勢學生寒暑期參與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之人次。
5.逐年增加社團申請教育優先區計畫案至少1案。
D.具體作法:
1.增加服務性社團數量或服務方案。
2.制訂考核辦法,鼓勵教師指導社團辦理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
3.給予獎助學金,鼓勵弱勢生參與服務性社團回饋地方。
4.同上,鼓勵全校師生參與帶動中小學與教育優先區之活動。
E. 成效追蹤機制:
1.由課外組輔導學生成立服務性社團,以達到至少每年增加一個服務性社團的目標(或增加服務性活動方案)。
2.由課外組研議獎勵辦法或提供獎助學金,針對申請帶動中小學與教育優先區之社團指導老師與學生給予獎勵。

發佈者: 學務處

107年提供弱勢學生經濟面向生活補助計畫

2018-10-01
A.理念:
本校弱勢學生人數是全國之最,為減輕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年收入70萬以下)經濟上之負擔,給予弱勢學生在經濟面向提供生活補助,達到讓需要被照顧的孩子得安心就學順利畢業。

B. 現況:
協助學生辦理各項就學補助,校內獎補助款(學雜費提撥3%)包括縮短城鄉差距助學金、策略聯盟學校助學金、中低收入戶減免住宿、大專弱勢助學金、低收入戶免費住宿、急難救助金、生活學習助學金、各育獎學金、技術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外學技術競賽獎學金等。

C. 預期目標:
1.各類捐款總金額每年有1%成長。
2.增加原住民弱勢學生午餐補助與生活照顧之人數。
3.協助學生申請各項就學貸款、學雜費減免及申辦各類獎助學金。
4.弱勢學生休退學比例低於全校平均值。

D.具體作法:
1.校內持續推動「慈惠有愛助學金」募款及補助機制。
2.校內持續推動「慈心基金」募款及補助機制。
3.擴大辦理全校學生(增加非原住民學生)午餐補助及生活照顧。
4.於學校網站設置慈惠有愛助學金專頁。
(1)提供助學金相關資訊如捐款方式、受獎學生情形以及收支相關資料
以昭公信。
(2)導師或教職員工協助推薦需要被幫助的個案,由課外活動組協助媒
合捐款人及校內生活困難的弱勢學生。
5.轉介弱勢學生給予校外慈善基金會提供協助。

E. 成效追蹤機制:
1.每年由秘書室公布捐款與收支狀況。
2.每年由課外組統整併公布接受午餐補助與生活照顧之人數。

發佈者: --

107年提供弱勢家庭之原住民學生安心就學的協助機制計畫

2018-10-01
A.理念:
為減輕弱勢原住民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年收入70萬以下)經濟上之負擔,減少經濟因素而中輟的原住民學生,提升學習成就。
B. 現況:
1.多數原住民族弱勢學生家庭普遍存在家庭人口眾多,家庭收入不穩定,父母親工作性質多為臨時工,。
2.許多高中職以上的原住民族學生可能不僅要利用課餘時間工讀來養活自己,甚至還需要把部分收入回饋家中供養弟妹。
C. 預期目標:
1.減少因家庭經濟因素之原住民族學生休退學之學生數。
2.提供因家庭經濟因素導致三餐不濟之原住民族學生營養之午/晚餐。
3.提高原住民族弱勢家庭學子學習成就。
D.具體作法:
1.為減少因家庭經濟因素而休、退學之原住民族學生數,將針對家戶年所得低於70萬之原住民族學生提供足夠的學業成績進步獎助學金,一方面穩定學生就學經濟財源,並同時提高弱勢家庭學子學習成就。
2.針對成績中等以上,並需要自給自足之原住民高年級學生,擔任課業輔導小組長之工作,提供課業輔導獎助金申請機會。並藉由課業輔導小組長的帶領下,逐漸營造正向的讀書風氣,亦提供原住民族學生同儕互助學習典範。
E. 成效追蹤機制:
1.定期(每學年)檢視原住民族學生休、退學原因。
2.定期追蹤弱勢家庭原住民族學生學業狀況。
3.針對弱勢家庭原住民族學生學習狀況不佳者,提供課業輔導學長姐之協助,並輔導其有機會申請學業成績進步獎助學金。
4.定期追蹤(每學期)學業成績進步獎助學金申請人數。
5.定期(每學年)檢視原住民族學生休、退人數與休、退學率。

發佈者: 學務處

107年加強資源教室學生在學輔導,建立弱勢學生學習輔導及陪伴機制,落實對弱勢學生整體學習歷程關照計畫

2018-10-01
linkA.理念:
讓資源教室學生能在有愛無礙的學習環境中學習,本中心能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並保障身障生的權益及享有應有之福利。提升資源教室學生學習力,提供多元專長培訓,提升資源教室弱勢學生就業機率。
B. 現況:
1.學伴申請:資源教室學生可以在學校協助下申請學伴。
2.課業輔導:資源教室學生可以在學校協助下安排課業輔導。
3.訂定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4.維護身心障礙學生權益,特定例行會議。
5.提供無障礙設施,建立有愛無礙友善校園。
6.辦理多元活動。
7.多元專長培訓。
C. 預期目標:
1.學生能順利在校完成學業。
2.提升自我認同。
3.學習多元專長,提升未來就業機率。
4.減少就學學習的阻礙,建立有愛無礙的友善環境。
D.具體作法:
1.實施對象:本校身心障礙學生。
2.實施方式:每學年辦理提升身障生權益相關會議10場、辦理課業輔導、學伴相關活動4場及提升學習相關活動5場。
3.購置相關教材,提供身障生借用。
E. 成效追蹤機制:
1.每場活動參加人次:50人以上。
2.身障生就學意願提升以及完成學業之比例增加。
3.減低學生生活不便利之情形。

發佈者: 學務處

106年慈惠生活助學金計畫展開下載文件

2017-10-01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生活助學金實施細則

中華民國104 年9 月30 日104 學年度第2 次學生事務委員會訂定

一、本校依據「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為提供學生「生活助學金」以協助弱勢學生安心求學,特訂定「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生活助學金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二、申請資格
凡本校在學學生符合失業家庭、低收入戶、家庭經濟困難、急難救助、家庭年收入70 萬元以下學生,可依規定申請生活助學金。
三、申請手續
(一)由各班導師協助學生提出申請,各學科主任初審後,將通過初審學生一覽表推薦至學生事務處進行複審(複審時應繳交資料如下:學生證、身分證影本、前學期獎懲紀錄、戶籍謄本、前一學期成績單、證明文件(低收、清寒、弱勢家庭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經學生事務處複審通過者,應於學生事務處通知期限內繳齊申請表及相關資料(金融帳戶封面影本(合作金庫或郵局)、學生印章)。違者,學生事務處得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之。
(三)本校學生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生活助學金:
  1. 前學期曾受大過以上處分者。
  2. 服務學習課程成績未通過者(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3. 未完成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僑生身分者。
四、錄取之優先順序
(一)學生家庭年收入較低者。
(二)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
五、資格之取消
領取本生活助學金學生經審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補助資格:
(一)休、退、轉學者。
(二)受大過以上處分者。
六、生活助學金金額、發給方式及生活服務時數
(一)為完整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爰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核發每位領取本生活助學金學生每月新臺幣6,000 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
(二)每月25 號前由學生事務處統一彙整造冊辦理請款手續。
(三)本校為讓學生專心於學業並善用時間專精本職學能,領取本生活助學金之學生無須負擔任何生活服務時數。
七、本細則經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生活助學金申請書 生活助學金申請書.doc

發佈者: 學務處

106年慈惠急難救助金計畫展開下載文件

2017-10-01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90年01月03日「學生就學獎補助金管理委員會」訂定
中華民國90年07月23日「學生就學獎補助金管理委員會」修正 中華民國91年12月29日「學生就學獎補助金管理委員會」修正
中華民國97年01月16日「獎助學金及工讀助學金管理及審查委員會」修正
中華民國98年06月11日「就學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修正
中華民國100年05月19日「就學獎助學金管理審核委員會」修正
中華民國101年05月28日學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08月10日104學年度第1次學生事務委員會修訂

一、目的
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本校)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教育部104年7月24日臺教高通字第1040096833號函修正),為協助家中猝遭困境及本身遭逢急難的學生就學,特訂定「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補助來源
由本校之學生就學獎助金中提列。
三、補助對象
凡本校註冊之學生,經審查符合資格者。
四、救助對象
以下之變故,導致學生生活或就學陷於困難者。
(一) 家庭遭受重大災害:水災、火災、風災、震災。
(二) 家庭發生意外事故如車禍、疾病、身故而影響就學或家庭生計者。
(三) 學生本人因車禍、疾病、重大傷害、死亡等意外事故者。(含休學二年內,僅適用此條例)
(四) 家庭主要負擔家計者失業,導致學生有輟學之虞者。
(五) 家庭突遭重大急難變故,生活失去憑藉者。
五、申請金額
以下申請,同一事故每學期以申請補助一次為限,預算執行完後即停止受理申請。
(一) 家庭遭受重大災害者,救助金:參仟元至伍仟元。
(二) 學生或家長發生意外事故者,救助金:參仟元至伍仟元。
(三) 學生或家長死亡,救助金:柒仟元。
(四) 學生家中負擔家計者失業,補助金:貳仟元。
六、申請時間與單位
(一) 於發生急難事故時,由學生檢具相關文件,得隨時申請。
(二) 申請表格向課外活動組領取,經導師簽證後,依行政手續辦理。
(三) 情況急需時其救助金額不超過柒仟元,得由學務主任視狀況先予核准,事後補申請手續。
七、申請文件
(一) 學生證(新生持註冊繳費單)。
(二) 事故證明(可証明事故之證明或支出憑據)。
(三) 戶口名簿(謄)影本(或事故人與學生之關係證明)。
(四) 由鄉、鎮市公所或以上機構發給的災害證明。
(五) 由政府相關單位發給之失業有關證明。
(六) 清寒相關證明。
八、本要點經學生事務委員會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急難救助金申請書 急難救助金申請書.doc

發佈者: 學務處

行事曆

2024年04月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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