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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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前言:

  我國當前經濟與政治的進步,以為世人所稱頌,唯有道路交通秩序的紊亂,實不為他人所恭維,但事實眾所週知,皆因國人缺乏交通文化與道德所致,因而為國內外有識之士所詬病。所以政務委員李國鼎先生早年曾說:「我們是經濟富裕而道德貧窮」,因此,他積極倡導第六倫「群己關係」,希望國人對交通行為上培養與社會群眾和諧相處,且須彼此禮讓,尊重他人,使得我國的交通秩序得能日益精進,跟上現代化的國際潮流,而不會被他人所譏評。因為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之維護,確是嚴重的社會問題,不僅有礙市容觀瞻,而且影響國家形象,亟需社會大眾共同謀求改善。尤須以「交通安全、責任在我」的心理,大家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實踐履行,以期達到車暢其流,人安其行的交通環境。

二、道路交通管理的要素:

  政府自推行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其主要內容為人、車、路、法四大要素為對象。至於如何有效管理道路交通秩序及其安全,使車輛、行人能以迅速通行暢達,則有賴交通管理基本三原則的分工合作、由各級地方政府據以執行:

第一、交通教育:包括所有道路使用人,即車輛駕駛人、所有人、乘客、行人,以及有關運輸作業,修護保養等人員之交通法規教育,及駕駛技術教育等之施教與宣導固然需要,但要求其人人遵守交通規則更為重要。

第二、交通工程:包括道路工程、車輛工程、交通管制與停車設施工程等,台灣地區由於經濟繁榮,工商業發達,國民所得增加,或因爭取時間需要交通工具,致各型機動車輛大量的增加。為使人車行的安全,必須配合需要增設各項交通工程,以策安全。

第三、交通執法:包括公路監理之車輛登記、檢驗、駕駛執照考照,警察執法之交通整理與指揮,交通稽查與取締、交通事故處理與調查統計分析,交通法庭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處理、違規事件之訊問及裁決,有關異議處理以及易處等事項之辦理。

三、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個現代化的國家,除了發展科學技術和研究創新之外,最重要而較明顯的表徵;一是由農業社會轉型為工商業杜含使經濟繁榮,一是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社會而使政治安定。由於工商的發展要靠交通運輸的便利和快速,才能使貨暢其流,所以我國在十大建設之後,維續推展十二項建設、十四項建設、六年國建計劃,以及當前進行中之亞太營運中心各項重大建設中,莫不設有交通建設,以利配合整體發展。其次是交通安全教育,有了新的交通建設,就必施以新的交通安全觀念,故總統 蔣經國先生曾經訓示:「有關交通安全教育,應從小學開始,配合交通安全各種宣傳工作,灌輸社會大眾交通知識,以培養新的交通安全觀念和道德水準」。因為小學是每一國民的基礎教育且學生人數最多,小學生的可塑性甚強,自幼灌輸其交通安全知識,能使終身不忘,深刻記憶在腦海中,況且交通安全是一種終身教育,從幼年、青少年、壯年甚至老年,每個年齡階層有其不同的交通環境,需要不同的交通安全教育的內容,由於每個人的年齡、體能、職業與知識程度之差異,故對其交通安全需要的程度而有迥異;如幼童不應在街道獨自遊玩,青少年不應在鬧區乘騎單車,青壯年應注意的是乘機車應戴安全帽,及切忌酒醉駕車,老年者因眼花、耳聾、走路蹣跚不穩,特別應接步道系統行走,並注意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所以各級政府及其主管單位,應因時因地而制宜採取最適當的教育與宣導措施,以符合各年齡階層之交通安全方式。藉以減少因受交通事故所遭致的損害,所以交通安全教育,就人們的終身過程裏,無時不可或闕,其重要性白不待言。

四、我國交通安全教育的實施:

  從上述已知現行所採行的交通管理的三原則,即教育、工程和執法。但根據專家學者的分析,認為防止交通事故發生的基本措施,教育乃是主要的工作,因為教育可以改變一個人的思想與觀念。因此,交通安全教育也就成為現代教育工作中一個很重要的項目,世界各國莫不一致重視,共同認為交通安全教育可以導正所有用路人的不良交通行為,以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與安全。而我國的交通安全教育係於民國五十八年七月遵奉先總統 蔣公手令「加強交通安全」指示。由行政院會決定責成交通部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督導組,策訂「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初步方案」,呈奉行政院核頒實施,其中執行要點明令交通安全教育-加強中小學及幼稚園交通安全教育,由教育部主辦、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協辦。教育部即遵照院令就該方案規定交通安全教育有關事項,摘錄執行要點並核定處理辦法,令頒省市教育廳局遵照辦理事項如次:

1.加強推行汽車駕駛養成教育、擴充職業學校駕駛科系及私立駕駛訓練班並加強管理。

2.加強中小學及幼稚園交通安全教育自五十八學年度開始實施。

3.五年制專科學校應比照中等學校實施交通安全教育。

4.各級學校應指派專人負責辦理推行交通安全教育。

5.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對各學校推行交通安全教育應訂定考核辦法應指定

6.專人負責督導考核,對成績優劣者予以獎懲,本部必要時派員抽查。

7.公私立五年制專科學校考核辦法由本部另訂之。

8.各地區校外生活指導委員會組織不夠健全、省市教育廳局應分別針對實際需要予以重行修訂計畫報核,在未修訂之前現有各地區校外生活指導委員會應先予充實加強。

   教育部為期達成上述工作,對於各級學校訂定實施成效考核、按計劃、準備及執行等項目據以考評,其內容分為:

1.組織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由校長兼主任委員、教務、訓導、輔導、行政主任(處長)、及級任老師、生活組長擔任委員並兼辦交通安全教學相關事宜之計劃、執行與考核。

2.舉行教師交通安全教育座談會:由校長召集並主持於每學期期初及期終舉行,全體教職出席討論有關教學、管理方面應行興革事項並詳細紀錄,作為改進依據。

3.擬訂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劃:由訓導部門配合學校行事曆訂定各項教學活動,教務、輔導、行政部門共同協力推行並分別訂定各項活動實施辦法及績優獎勵等紀錄。

4.單元教學之實施:由教務部門依據正常教學之課程配合交通安全教學手冊之相關交通安全單元,實施定時教學、聯絡教學,並將教學要點命題定期測驗。

5.組織學生交通糾察:由訓導部門遴選體格強壯,學術科優良之學生,予以訓練及裝備使用,負責擔任校內糾察並維持交通秩序,且須與當地交通警察保持連

繫。

6.教師導護輪值工作:由全體教師輪值擔任,於上放學時指導糾察隊管制交通秩序,並協助指揮交通,以維護學生由當地交通要點上下車至學校途中之安全。

7.學生交通事故處理:由訓導部門負責,實施學校交通事故的防止與肇事處理,建立相關警察機關,醫療機構,及學生家長等通訊連絡資料及事故處理程序。

中、小學,及社教機構為對象,由教育部組成交通安全教育評鑑委員會由社教司長、交通有關單位代表、及專家學者、省市政府教育廳局代表等為評鑑委員。學校及社教機構、縣市政府教育局、省市教育廳局,分別邀請有關單位代表組成評鑑小組辦理自我評鑑、初評及複評,經評成績優等學校,由教育部函送交通部舉行之年度全國交通安全「金安獎」大會表揚頒獎,藉以鼓勵並追蹤改進,因而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落實,以達成交通安全政策與目標。

五、結 論:

  我國對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之推行,以人車路法為對象,其目標使行人安全、行車安穩、行路平整、行法嚴正。故其實施方法採用世界共同公認的三項原則,即教育、工程、執法。本文僅以交通安全教育闡揚為主題,對人車路法施以學校交通安全教育為基礎,進而影響家庭,擴及社會,同時強化駕駛專業人員。故目前除教育、工程、執法三者外,為加強工作效率,有關交通安全工作推行,亦須增強裝備器具,以為執行之手段。為期教育落實生根,也已實施交通安全教育評估鑑定,藉以檢討分析成為今後改進之依據。如此,將既有之交通安全工作三原則,我國目前已發展成為五原則,即教育 Education、工程Engineering、執法 EnfoIcement、裝備 Equipment、評鑑Evaluation,成為完善的工作體制,期望所有用路人,深入了解,誠心接受各項交通安全教育,重視行的安全,俾能終身獲益,使致力維護社會的交通秩序,共同建立國家的交通形象,以期達到現代化與國際化的交通文化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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